本项目由深圳彩虹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社会工作师、心理咨询师和危机干预师发起,在学校建立“预防-监测-干预”的危机监控及干预网络,采用国际重大事件压力介入基金(ICISF)的危机介入技术,结合自我伤害防治心理学,开展危机干预。挽救生命于危难之中,开展危机后个人及群体干预。

一、个人危机干预
1.针对亲友去世、地震、火灾等重创事件后导致的个人危机进行一对一个案干预(区别心理治疗),危机干预人员进行专业干预,促进危机反应稳定化和正常化。
2.针对个人存在心理障碍而产生自杀意念的人进行短期、紧急危机干预,减低自杀意念,促使培养出适应能力(抗逆力)或者促使其接受持续照顾的环境。
二、群体危机干预
1.针对暴露在公共危机事件(例如自杀现场、地震、火灾)现场之后,在场目睹或者生存的群体出现心理应激反应(PTS)后开展重大事件解说小组(CISD),减轻他们心理压力,重构事件认知。
2.针对发生公共危机事件(例如自杀、火灾以及人为事故)的单位提供群体危机干预的咨询及支持,包括危机事件处理流程建立、开展信息小组危机干预(RITS)、危机管理阐述会(CMB)、重大事件解说小组(CISD)等。